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廖嘉興(台中市刑事警察.偵查佐).賭場豪賭嬴了就拿錢,輸了就報警抓賭場得獎金.三面通殺?

 督察室去年就發現該警員出入賭場卻說<查無證據>

議員: 警察白天抓賭,下了班,自己卻大玩特玩,嬴了就拿錢,輸了就報警抓賭場.


*台中市刑警大隊偵一隊偵查佐.


警方查出,刑警廖嘉興過去還曾經破獲職業賭場,抓賭績效良好,沒想到自己卻到地下賭場豪賭。陳武康:「在過去2年,廖嘉興在風紀裡,曾經被申誡過3次,至於獎勵的部份,也有40幾支。」


刑警豪賭丟了飯碗,賭場在哪裡?參與成員又是誰?轄區警方為什麼不知道?警方目前只能針對刑警供詞對外回應,答案就是「忘了」。


陳武康:「這都是要追究轄區派出所,以及分局相關取締不力的責任,當時是大隊長林炎田在他任內,依照相關法令規定,必須依考監責任,記過1次。」


目前除了記過、免職,針對這件賭博案,警方沒破,也不知道賭場在哪裡?但報料議員卻知道。鄭功進:「在命案附近,也是大墩路和大墩四街附近。」


議員說賭場就在台中市大墩路附近,跟黑道招待所相當近;議員說,事發時間應該是在5月28日以前,他6月12日在服務處的信箱,收到沒有地址、沒有郵戳的光碟,不清楚為什麼影片像是被裁切過一樣?左半邊到底有誰?也還是個謎。


  


*左一:古勝雄--台中市刑大偵一隊隊長 .記過一次,調非主管職務


*左二:宋賢順--台中市刑大偵一隊小隊長 .記過一次,改調制服巡佐


*左三:林炎田--刑事局督察 .因廖嘉興涉賭時,林炎田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 ˙記過一次 .


擲骰 收錢


中市警局督察長陳武康表示,廖否認在該賭場插股或賭輸不給錢,但警方仍會繼續調查。中市警局長邱豐光表示,會嚴正整飭台中市警界風紀,也呼籲民眾若發現中市警員有違法犯紀事證,立刻檢舉。
台中市長胡志強昨對有警員涉案,語氣沉重說:「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警政署督察室主任何海民說:「對違法、違紀的警察一定嚴辦重懲。」
中市刑警大隊一名小隊長透露,廖去年就遭檢舉常出入職業賭場,有投資角頭經營的賭場,輸錢要求打折被拒,便報警抄賭場,角頭因此展開報復,檢舉廖涉賭,只是督察室查無實據。
中市議員曾木川說,警察藉職務之便逾越職權時有所聞,幾年前一名台中專勤隊長抓到落跑外籍新娘,見其姿色不錯,便要求性服務;也有警員取締八大行業,卻暗拿紅包或白嫖,更常有警察抓毒品卻暗槓傳聞,警方應痛下決心改變。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昨直言:「將涉賭警員記兩大過免職,根本無法平息眾怒!」督察室去年就發現該警員出入賭場卻說<查無證據>,還要民代爆料才處理,會讓人懷疑「督察室也有問題」。
中市警局人事室主任王偉益說,廖嘉興年資二十四年,每月含超勤津貼約可領到七萬元,若服務二十五年退休,退休金約一百八十萬元,加上公務人員保險,合計可領三百二十萬元,遭免職全部不能領。
律師林銘龍說,在賭場賭博的賭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九千元以下罰鍰;業者則可處三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公務員涉及或包庇他人犯上述各條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GztjF9FdvY      影片報導.


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女的比男的還壞 ! 最棒之轉貼.「含金量」不低?


       療傷玩具...駭


女的比男的還壞 !


●根據統計近10年來通過司法官國考的人中,女多於男 !


長期以來,涉訟當事人都懷疑→只不過是擅於讀書與考試,因而通過國考罷了!  不知除了法律條文之外還有何專業素養?嚴重缺乏各種基本生活常識,卻包山包海的辦理專業案件!這點令當事人極為不服!( 曹新成案就是代表)


如今,司法官缺乏常識的嚴重情況,只要看看黑心判決書就可以見一斑!(當然其中的「愚蠢」都源自→利令智昏!)


前年,彰化地院合議庭那2位女法官一審判強行舌吻陌生女子長達10秒的淫賊無罪!理由竟然是→雖舌吻長達10秒,但尚不足以引發被告性慾!


類似這種判決結果,其中一定有鬼!


想必其中「含金量」不低?


無非就是:「女孩男孩一樣壞 !  」與「士大夫無恥是謂國恥 ! 」的合體 !


簡直可以說是→女的比男的還壞,還更加無恥與顢頇 !


●法庭其實是個K1徒手格鬥競技場


選手瞧不起法官的原因在於→K1的裁判都不是手無縛雞的文弱書生,而是身經百戰浴血傷筋動骨奮戰過的退休選手!


只有這些具備豐富實戰經驗的人作裁判,才能在第一時間立即作出正確的判決!甚至當場立即制止比賽進行!畢竟人命關天,生死事大!


立下生死狀下場格都的人們連不經打的男人都不服,更何況是一介女流!?


●司法娼妓一但被社會大眾看穿其淫行之後,


不管她在台上再如何搔首弄姿,裝模作樣假扮高深,都頓時失去法力  !


法庭下方的觀眾眼見其開閉的嘴巴,就像看到老娼頭色黑如墨腥臭無比的兩片陰唇一般的悪心


可能她在台上還在旁若無人自欺欺人的→自我感覺良好!


舉頭三尺有神明!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楊姓員警(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警察變色狼.偷拍(上空舞女郎).


   

警察變色狼 偷拍圓山上空舞女郎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6/16 17:4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圓山飯店表演上空秀的歌舞女郎,清晨在台北街頭遇到色狼偷拍,雙方為了搶相機大打出手,最後這個色狼不但把相機丟掉,還自稱是台北市的員警,東森新聞追查發現,這個色狼竟然是台北市文山二分局的現職員警。



坐在派出所的報案區,兩個金髮碧眼的長腿美女穿著清涼,但卻是一臉無奈,陪在旁邊的工作人員,用著不太流利的英文拚命解釋,想要告訴警察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眼看翻譯說得不清不處,外國女子乾脆自己站起來比手劃腳,把被色狼偷拍的情形演一次,「我推他、抓他的後頸,把他推到撞樹,他的相機飛掉。」



來台灣表演上空秀的女舞者,在西門町街頭看到有人拿相機偷拍,她們直接過去問,「為什麼拍我們?」偷拍的男子不但不認錯,還說自己是台北市警察,雙方大打出手,上空舞女郎搶起相機,偷拍色狼趁亂把相機丟到了草叢裡,上空舞女郎不甘示弱拿起手機,拍下色狼的模樣。



後來在草叢裡找到這個相機,照片裡顯示色狼穿著輕鬆的休閒服,看起來好像喝醉了,東森新聞一追查,竟然發現他真的是警察,是一位64年次的楊姓員警,警專13期畢業,現在是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的員警。文山分局副分局長林瑞見表示,在偷拍事件曝光後,他已經被記過改調警備隊。



在偷拍事件發生後,楊姓員警不見人影,連派出所都不回。員警偷拍外國女,不但又鬧出警紀問題,還把警察的臉丟到國外去。(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法官不解(精神障礙)又錯判冤判實例.劉女攜女燒炭.又判刑豈不自殘.




尋短錯殺女兒 二審判決前自殺亡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6/16 04:11



〔記者黃立翔、楊國文/台北報導〕劉姓女研究生與夫感情不睦,前年耶誕夜鬧上法庭,當晚回家餵食1歲女兒安眠藥後自殺,結果女死母活,高等法院昨天依傷害致死罪,將她判刑2年、緩刑4年,沒想到就在宣判前2天,劉女已燒炭身亡,遺書提及離婚及錯殺親生骨肉的內疚,留給家人更多哀傷。



當年案發後劉女供稱,她與丈夫是研究所設計科系同窗,婚後5個月就生下小女兒,事發前2個多月夫妻爭吵,丈夫想離婚,她悲痛欲絕,帶著女兒燒炭自殺未果,雙方肢體衝突後,還被丈夫告家暴,97年12月24日雙方鬧上民事法庭。



警方說,當天劉女出完庭後,深夜回家意圖尋短,供稱怕女兒醒來看到,竟在女兒牛奶內加入1顆安眠藥餵食,自己則喝少許高粱酒壯膽,想割腕自殺卻睡著,隔天下午發覺女兒叫不醒,送醫不治,一審時,法官判劉女1年2個月徒刑。



警方說,本月13日10點半,劉女在北縣板橋父母家浴室燒炭自殺,遺書指無法接受離婚的結果,更承受不了錯殺親生骨肉的痛苦,但是未提及等待判決的心境。



一名員警感慨道出,當年劉女被移送時曾哭訴表示,夫家很有錢,但她常遭同住的公公責罵,丈夫也不體諒她,還說她是貪圖夫家錢財才嫁過來,她的婚姻生活很痛苦。



法界指出,由於劉女已於宣判前死亡,可由檢方上訴,再由最高法院改判為公訴不受理。




2010年6月12日 星期六

王裕隆(分駐所副所長)球棒兇殘殺人---潘素雲+江敏雅(查緝毒品績效.養線民)





王裕隆(分駐所副所長)球棒兇殘殺人---潘素雲+江敏雅<警紀追蹤>


監督不周人員的懲處如下,屏東縣警察局長宋孔慨記過一次,並調整職務;高樹分駐所長張博章記一大過,並調整為屏東警分局內勤巡官;里港警分局長謝發祥記過二次,改調警務參。另外,還有其他六人分受到記過和申誡等懲處。


高雄市2名女子遭人痛打到面目全非,死狀相當悽慘,而凶手竟然是擔任屏東高樹分駐所的副所長;今天下午驗屍,家屬痛批兇手冷血無情,把人打到一個幾近毀容,一個頭部凹陷;調閱監視器也發現,兇手不但在做案前4個小時,把監視器都移開,還刻意蒙面;法官認為這名兇手警官涉案重大,裁定收押。



6月11日凌晨,王裕隆手拿鋁棒,肩上還揹了個包包,走在街上的他,怕被發現行蹤,趕緊抓了脖子上的毛巾遮臉,接著凌晨12點54分,頭戴紅帽、蒙面的他,明顯喬裝,拿鋁棒緩步走近潘素雲跟江雅敏住家樓下,伸出長棍,把監視器都移開。


間隔4個小時,已經做足準備的王裕隆,在1樓遇到毒品線民潘素雲跟江雅敏,發生口角,王裕隆把2人推下地下室,2女摔傷,還被毒打慘死;這當中,清潔隊員有聽到爭吵聲報警,員警來處理,卻沒發現狀況,倒是半小時後,清潔隊員就在大樓門口,發現毛髮跟血跡。


死者江雅敏家屬:「整個臉都凹下去了,左邊也打,右邊也打。」


死者潘素雲家屬:「整個頭部都爛掉,都爆掉,全部都是,整個就像被狗咬。」


2女陳屍地下室,潘素雲臉部幾近毀容,女友江雅敏則是頭部凹陷,鑑識人員現場發現鋁棒,甚至是鐮刀、鐵鍬等凶器,而他犯案後還脫下血衣,回到分駐所,照常上班;如此用盡心機,警方研判,王裕隆早有預謀。


死者潘素雲家屬:「一看到,我就打死,試看看,一隻手就好,別說讓他沒命,一隻手就好。」


嗆聲見一次就打一次,家屬憤怒,該是正義使者的警察,竟會痛下殺手?傍晚法官以王裕隆涉案重大,有逃亡之虞,將這名冷血的警官,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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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打死2女/拚績效養線民 王裕隆疑情關難過(2010/06/12 12:15)


一口氣兇殘殺死2名女子的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王裕隆,平常工作認真,查緝毒品績效相當好,沒想到待人親切的他竟然殺害自己的線民,被害家屬無法接受,痛批警方知法犯法、沒有人性。

犯下2女凶殺案殺人兇手,是屏東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王裕隆,原本擺滿文件的辦公桌,早就被同仁收得一乾二靜,抽屜裡一張張待辦文件和來不及收拾的印章、服務證,看在老同事眼裡仍不敢置信。

王裕隆今年41歲,已婚、育有兩子,警校137期畢業,曾經在保五、恆春分局擔任警員,這回活活打死2名女子,讓同事感到相當震驚。昔日同事說,王裕隆查緝毒品績效相當好,和毒販也很熱,卻疑似和死者之一的潘素雲發生感情糾葛。

據了解,王裕隆發現潘素雲和江雅敏同居,三角關係一時之間來不及釐清,竟一時衝動,將2女打死;潘素雲哥哥痛批員警知法犯法、泯滅人性。

更誇張的是,犯案前王裕隆刻意把潘素雲住家附近監視器移動,這張王裕隆簽下的「員警有義務協助民眾裝設監視器」工作守則,令人看了格外諷刺。


2010年6月11日 星期五

(解離症)不是常見的精神疾病,但對家庭的影響很大.1)解離性失憶症(亦稱為心因性失憶)2)解離性迷遊症(亦稱為心因性迷遊症)3)解離性人格疾患(亦稱為多重人格違常)4)自我感消失症

何謂解離症呢?
 簡單的說解離症主要是意識、記憶、身份、或對環境的正常整合功能遭到破壞,因而對生活造成困擾,而這些症狀卻又無法以生理的因素來說明。
 美國精神醫學會的診斷手冊第四版,將解離症分為四大類,包括解離性失憶症
(亦稱為心因性失憶)、解離性迷遊症(亦稱為心因性迷遊症)、解離性人格疾患(亦稱為多重人格違常)與自我感消失症(depersonalization disorder)。
 這一類的個案通常無法維持一個完整且一致的自我,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誰,或經驗到有很多的『我』。目前認為『解離』是對『創傷』的一種自我防衛機制,可以幫助患者『離開』所受的創傷,也可以『減緩』該創傷進入他們的生命中。研究顯示『解離現象』(dissociative phenomenon)隨著年齡的增加而減少,男性與女性的盛行率是一樣的,而兒童時期受到身體與性方面虐待的人較容易有解離症。
 
  解離性失憶症被認為是最常見的解離症,此病最常見的是對個人身份(personal identity)失憶,但對一般資訊的記憶則是完整的。而事實上在所有解離症中,失憶是最常見的症狀。解離性失憶症患者中女性多於男性,年輕成年人多於年長的。這一類個案的失憶發作通常很突然,患者會無法回憶先前的生活、或人格,且主要是失去「過去的記憶」,特別是創傷性的生活事件。
 解離性迷遊症的行為通常更有目的的與失憶結合,患者常會離開原來的家庭或工作,旅行到另一個陌生的地方建立另一個家庭或工作。當他們被尋獲後,他們已經有一個新的『自己』,但無法記起個人過去的重要資料(如原來的姓名、家人、工作),而且新的我與舊的我並不會交互出現。此病很少見,通常發生在戰爭、重大災難事件後。解離性解人格疾患就是大家熟悉的多重人格違常,它是一慢性的疾病,也被認為是解離症中最嚴重的疾病。
 此病通常與兒時的性或身體的虐待有關,患者通常有二種以上的人格,在不同的時期某一個人格會成為主要的人格,而且彼此忽略,一個人格出現時,另一個人格就隱沒不見。兩個人格有各自的記憶、情緒、行為模式、態度等,而且差異通常很大,好像兩個靈魂住在同一個軀體身上。
 此病的發生原因不明,但是研究顯示:反社會人格者、酒精與藥物濫用的個案容易有此病。自我感消失症是自我(self)持續或重複的知覺到自我暫時消失不見了,覺得自己很陌生且不真實,患者常覺得自己像機器人、在夢境中、或者覺得已經離開自己的身體,這種感覺讓患者很不舒服,而且他們也知道這些症狀不是真的。
 至於解離症的病因至今仍眾說紛紜。過去的研究顯示,遺傳可能與解離症有關。如有的研究發現解離症患者的一等親罹患解離症的機率約為一般人的8-10倍,但另一些對雙胞胎的研究,卻有相反的結論。無論如何,基因與解離症的關係,仍有待更大規模的研究。在致病機轉上,一般認為可能是「心理功能的解離」,也就是原本能自我覺知與統整的個體,因為面對壓力,解離成各部份,使意念、記憶、行為被排除在意識之外,造成失憶、人格變化等症狀。
 雖然致病機轉未有定論,心理因素普遍被認為是誘發此病的導火線。一般認為患者可能先有因為基因與生活創傷造成的內在缺陷,在面臨生活壓力事件時,自我無法成熟因應,而產生解離現象。在治療方面通常是以心理治療為主,包括


找出並適當處理壓力源、適度的傾聽、催眠治療或以藥物輔助式的會談、鼓勵病人去克服症狀(如回憶)。
 綜言之,解離症雖然不是常見的精神疾病,但對個人與家庭社會的影響可能很大,需要我們仔細的評估與適當的治療,使患者可以早日從迷失的自我中找回原來的我,而且可以更加成熟健康的面對未來的生活。

因為刺激而引發失憶症應該就是"心因性失憶症"

"心因性失憶症":

一般人在承受心理壓力或遭遇心靈創傷時,會感覺到焦慮、恐慌或憂鬱等痛苦,但是隨著時光的消逝和事物的變遷,這種痛苦會逐漸的淡化或被遺忘,不過這並不是說壓力和創傷就此消失了,而是人們在寧靜調適的過程中將這些轉移到潛意識裏,此稱之為「潛抑」作用。當然這種寧靜調適的能力還是有限度的,若是此障礙的程度太大了,有些人會發生失憶現象,例如,在一場車禍中未受傷的生還者,他的近親死於車禍,後來造成在一段時間內無法記起某些曾發生的事,這就是得了心因性失憶症,類似的個案常發生在我們的周遭,也因而被很多小說,電視和電影等取之為題材,其實此症的形成也是人類的一種自我防衛功能,由於這些心靈傷害帶給人們意識上太大的痛苦,甚至可能造成精神崩潰,所以經由不自覺的細密解離過程,將事件內容從當事人的意識中抽離而轉移到潛意識裏,結果發生了失憶現象,也避免了憂鬱自傷或心志瘋狂等危險。在戰爭期間這種症狀尤其多見,常發生於青少年及年輕的成年女性,但老年人則很少。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52401880


(失憶症的原因及過程).(選擇性失憶).(階段性遺忘) . 轉貼





<失憶症的原因>
(1)和年紀增長有關的記憶缺損,
(2)退化性疾患造成的失憶
(3)血管疾病造成失憶
(4)酒精中毒引發的維生素B1缺乏症導致失憶,
(5)疹腦膜炎導致失憶
(6)邊緣腦炎導致失憶
(7)腦部外傷導致失憶
(8)藥物負作用導致失憶
(9) 心理因素導致失憶


<失憶症患病的過程...由輕而重 >
1、 輕度患者﹕容易忘了剛才發生的事, 因此很難學習新的東西。有時侯會迷失熟悉的路途,進而會有憂鬱,不敢外出,對一大堆的信函或帳單無法好好回復或處理。因此,這時候他可能仍能好好地上班、下班,與正常人沒有太大差別。但是,若稍微嚴重一點的則出差、旅遊,或規劃事情如辦一個宴會就有困難,而且其工作效率明顯退化。
2、中度患者﹕健忘的情形加重,漸漸地連老朋友的名字、自已以前做的事也忘了。對一件事物一直重複著,或一次次地問同樣的問題,或一直認為沒吃飯而要求家人再給。對自己說的事會張冠李戴,或編造故事來塘塞。對自己已寫下來同意做的事項無法好好地執行。行為漸漸失控、易激動,怪異及到處遊逛。服裝不整或不合宜或每天都穿同一套衣服。思考混亂,或妄想、幻想及幻覺等。再下去則漸漸地無法自己沐浴、使用廁所用具以至於大小便失控等。
3、重度患者﹕連家屬好友都不認得了,也漸漸失去與人溝通的方法,會漫無目的地亂叫、打人,完全無法照顧自己。最後連行動及吞食都不會了,而需要家人抱上下床及插胃管來餵食。


<何謂選擇性失憶?>
通常選擇性失憶,是人類的自主性行為,是自己故意說忘記某些人事物的。失憶症是多種癡呆症的一種, 其他還有如中風、巴金森病,及多種混合型的癡呆病症。 如今全美有4百萬人被診斷有失憶症, 另有60%的患者未被診斷出來, 尤其是輕度患者。
  臨床上, 早期診斷當然是非常重要,但是非常地困難。因為除了醫師沒能為此花多一點時間來及早診斷,另外一般民眾也不肯承認,不願面對此問題,因此也無法提早作安排。失憶症的早期情況與正常人很難分別,除非做詳細的診療才能確定診斷。但是到了中晚期,則其症狀就明顯了。
  失憶症患者的明顯症狀包括對短期事物的記憶力喪失,言語表達因難,對抽象事物的理解力有障礙,例如心算等,無法實地規劃或執行事項,如只能想及說,但是做不出來等。表現出明顯的容易忘記事情、重複問題、或重複要求事情,情緒易激動或變遲鈍不合作等等。因此照顧失憶症患者,不只是花費甚鉅,照顧者體力、心力的長期消耗,甚至引起憂鬱,對家屬來說是極大的衝擊和負擔,也是社會的重大壓力。


<何謂階段性遺忘?>
遺忘的時間可爲數日至數月,偶有達數年的。另有一種選擇性遺忘或創傷情境性遺忘,是指患者對極傷心的事會忘得一乾二淨,叫人很費解。如果問他,他會極力否認曾有過這件傷心事。通過催眠暗示等心理治療之後,此種遺忘症狀可以完全消失。上述心因性遺忘都是可以完全康復的,它的産生是由於大腦皮層功能暫時受到抑制所致,並沒有器質性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