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假公文事件騙住戶--郭姓社區總幹事拿假公文 騙住戶違章. 連累 (金瑞龍議員.林秀惠議員.馮兆麟隊長.現任大隊長是張廖萬益)

社區總幹事拿假公文 騙住戶違章---中和圓通路的別墅社區潑墨山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BYLKqsMkK8  

社區總幹事竟然偽造公文,欺騙住戶!新北市一對高姓夫妻,開心買房、施工裝潢,結果總幹事拿了一張拆除大隊的公文,說他們涉嫌違章,他可以私下找人處理,高姓夫妻請議員瞭解狀況,發現公文根本是假的,拆除大隊長都換人了,「假公文」還蓋舊章。

社區住戶 黃小姐:「我看到那一張單子(公文)的時候,心情非常害怕 很惶恐。」
拿著「違章查報通知書」,黃小姐和丈夫憂心忡忡,因為他們買的房子,還在裝潢,社區總幹事就來通知,他們涉嫌違章,還強調,如果肯花錢,就可以找市議員處理,私下擺平。
社區住戶 高先生:「他是說 金額的部分 不用太多,他要先去找金瑞龍議員,看到底要多少 然後我們鄰居,應該包個禮 就是買個禮盒,去跟隔壁左右鄰居這邊 拜訪一下,他說 這樣子他就能處理了,內部由他來處理 外部由金議員處理。」

對於總幹事的說法,高先生心中存疑,立刻找上市議員林秀惠,不但確定金瑞龍市議員毫不知情,還發現這張「拆除大隊通知書」,根本是總幹事自行偽造的「假公文」。

新北市議員(民) 林秀惠:「隊長是(蓋章)馮兆麟,日期是6月6日103年,所以我認為隊長已經換那麼久了,怎麼會這樣 發這樣的公文,連章都蓋錯了 拆除隊告訴我說,這是被偽造的公文。」

郭姓社區總幹事:「我不應該,我偽造文書,這個我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其他的我沒有跟你索賄,也沒有跟你要錢 也沒有幹什麼,做這個假的公文書,只是想嚇嚇你而已,我是希望你快點蓋,找時間,天氣好就快點蓋,蓋完就算了。」


處理社區事務的總幹事,竟然偽造文書騙住戶,拆除大隊也拿出真假文件進行比對,發現假公文錯誤百出,提醒民眾,如果遇到相同情況,請直接聯繫相關單位,避免上當受騙。(民視新聞

2014年6月4日 星期三

臺灣公務員的欠稅第一名.竟是(台中警察)任職於雲林縣警局後勤科2線2星的李姓警務員。私下從事砂石買賣生意.他的年收入2億3000萬.天啊!!!.

警賣砂石欠稅4600萬 國稅局:每月扣2.3



繼日前披露公務人員總計欠稅5千多件,欠稅金額高達3億元後,親民黨立委陳怡潔今(4)日又召開記者會公布公務員前10名的欠稅大戶,其中榜首竟然是台中的1名基層警員,因為違法兼職,私下從事砂石買賣生意,年收超過2億3000萬,欠稅金額高達4600多萬元。國稅局表示,已經對該員警做出「每月扣繳薪資1/3,約2.3萬元」處分;至於4600萬要扣到何時?國稅局說,只能盡量追討。

陳怡潔指出,各區國稅局的公務員欠稅項目,以「綜合所得稅」最普遍,竟然有4名欠稅高達千萬,第1名是位於台中的警察欠稅4600萬,第2名是台北的醫院職員欠稅2960萬,第3名是台北的某金融機關職員欠稅2400萬,第4名則是高雄的職工欠稅2000萬。

陳怡潔說,該名台中員警除了積欠綜所稅外,同時積欠營業稅、營所稅,且讓公務員不得兼差的規定形同虛設,而以我國1年營所稅費率為17%計算,代表該警員1年收入至少2.3億元以上,如此高獲利有無涉及不法包庇,要求財政部應促請檢調介入稽查。

與會的中區國稅局副局長張清課回應,接獲檢舉案件後,國稅局進行查稅發現該名員警從2001年至2006年經營砂石買賣確實涉及逃漏稅,但因該員警與妻子帳戶皆無財產,因此國稅局除了輔導成立砂石公司並依規定補稅、做出禁止財產處分、限制出境,每月還扣繳員警薪資1/3、約2.3萬元,至今已繳140多萬元。

媒體追問,4600萬每個月扣2.3萬是要扣到何時?國稅局是否報請政風機關處理及公開惡劣欠稅人姓名?張清課指出,該員警未達到公布欠稅大戶姓名的標準,且員警帳戶入款後就馬上領出,只能盡量追討,況且依照個資法規定也不能公開姓名。

賦稅署稽徵行政組長許寧佑表示,軍公教欠稅極其不當,財政部絕不會官官相護,會積極追稅,未來該員警如果有其他收入,例如退休金也會扣抵欠稅,該員警就職機關也已掌握相關訊息。

小咖雲縣警 竟是欠稅大王

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

武漢闖紅燈 罰抓下個違規.「文明接力」辦法

武漢闖紅燈 罰抓下個違規 中央社 – 2014年6月2日 


武漢地區行人闖紅燈屢見不鮮,漢陽城管最近改採
「文明接力」辦法。如果行人闖紅燈被抓到,這位行人就必須在原地「站崗」,提醒市民看燈通行,直到抓到下一個違規者才可「下崗」。
長江日報報導,方法實行1週以來,據稱違規行人較先前下降5成。
報導說,1日上午9時半,記者親自在龍陽大道墨水湖北路路口觀察,15分鐘內紅綠燈切換20次,共有9名違規行人接受處罰。
附近上班的顏先生每天都要經過此一路口,他說自己前兩天闖紅燈過馬路被抓到,在此值班近10分鐘才抓到下個行人,現在過馬路都特別小心。
城管人員雖可按規定對違規行人處以罰款,但不少行人對此反應激烈,而文明接力反倒讓人更易接受。

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

不顧病女 工作狂老婆判離婚

不顧病女 工作狂老婆判離婚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5月29日

 謝姓男子認為妻子是「工作狂」,連女兒水腦症也不睬,每夜放心睡到天亮,訴請離婚;長女也證稱,媽媽會說「我以前是台大的」之類的話刺激她,她和妹妹都支持爸爸離婚,士林地方法院認為謝妻未發揮親職角色,也沒反省是否該改變生活和工作型態,判准離婚。
謝姓男子任職科技業,妻子是證券承銷員;五年前謝也曾提離婚,法院認只是觀念不同,判他敗訴。

謝說,大女兒十歲時因腦瘤引發腦水腫須開刀,妻子無動於衷;醫師叮囑每晚得叫醒大女兒三次,以免女兒昏迷,他每天戰戰兢兢,妻子卻「夜夜好眠」,不與他輪班喚醒女兒。他請二姊、母親輪流幫忙,妻子卻嘲諷「一個死回去了,一個又來了」,甚至還搬到外頭住,逃避做母親的責任。

謝妻不願離婚,她說,丈夫上班的美商公司福利好、特休多,她任職的本土企業嚴苛,無法準時下班;她因提早下班,長官將她降職。

她說丈夫在她罹病住院期間疑乘機外遇,毫不體諒她身心感受,她因屬「極難起床者」體質,才無法在半夜起床喚醒水腦症的女兒。

社工訪視,患水腦症的大女兒埋怨母親工作忙碌,母親對姊妹成績要求很高,常說「我是台大的」,讓她壓力很大;她又說,媽媽聊天的話題總是炫耀「基金又賺錢了」,而不是關心她們。女兒幼稚園園長也作證指謝妻不按時接送女兒,園長曾提醒她卻被嗆「妳知道這十幾分鐘會讓我失掉幾個case嗎」?

法官調查,謝妻九年前住院治癌,後來仍如常上班,非不能和丈夫輪流照顧女兒;她不掛念兒病況,對夫家的幫忙也不尊重,她未檢討自己生活型態,反而搬家逃避,「夫妻情分已盡」,判准離婚。
女兒病況,對夫家的幫忙也不尊重,她未檢討自己生活型態,反而搬家逃避,「夫妻情分已盡」,判准離婚。

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

(被製造的家暴)人妻外遇要離婚.竟是先告丈夫家暴.雲林縣林內鄉長邱世文.曾蔓甯(39歲)「心月自然汽車旅館」

  • 原來頭暈想吐想休息不是去醫院,是去摩鐵
雲林縣林內鄉長邱世文,傳出疑似和雲林縣政府一名曾蔓甯女雇員爆出婚外情,甚至還公然在上班時間,開車載對方上摩鐵開房間,女雇員的丈夫報警抓姦;對此邱世文表示是因為對方頭暈想吐,才載她去休息,2人並未發生性關係;但女方丈夫指控2人在上周,連續5天上班中午休息時間都去開房間,對2人怒告妨害家庭,偵訊後被函送。

48歲的林內鄉長邱世文,已婚並育有1子1女,平日形象和政績都不錯,他原是中藥店老闆,8年前參選鄉長當選,不料他卻爆出偷吃縣府一名已婚女雇員。對方丈夫指控,他和妻子結婚14年,2人也育有2個小孩,但近年妻子卻吵著要離婚,他聽到風聲說妻子和邱世文走得很近,但卻苦無證據,因此找了徵信社跟監調查,不料卻在上周一至周五連續5天的中午時間,2人上汽車旅館開房間。

該名人夫指控,昨(19)日上午10時左右,邱世文載妻子到台中,先是去吃日本料理,接著又到一間旅館內,他獲報通知警方前往抓姦,2人離開前被攔下,見到女雇員丈夫還一臉驚訝和尷尬。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邱世文稱說是要幫對方處理家暴案件,甚至還說「我看過你與你老婆的離婚協議書。」

東森
















對此女雇員丈夫表示,自己的薪水全交給妻子、不動產也登記在她名下,但妻子卻背叛他,他確實有意離婚,但目前尚未簽字;鄉長爆出情色糾紛,不少鄉民不可置信,連鄉代會主席也不信他會做出這種事;但有縣議員表示,2人的不倫戀早已聽聞,甚至還說「沒有問題幹嘛跑到台中去開房間!」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20/400787/  


蘋果

2014年5月18日 星期日

《美國醫學會期刊》躁鬱症..精神病患者 腦部組織皺縮.「海馬迴(hippocampus)」有形容像是退冰後的冷凍豆腐.
















精神病患者的大腦「體積」恐因萎縮,而較健康者小。

哈佛大學醫學院團隊發表於《美國醫學會期刊》的研究指出,包括思覺失調症(俗稱精神分裂)、躁鬱症,以及合併幻聽、幻視、被害妄想等思覺失調症狀,與躁鬱症狀的「情感型精神分裂」患者,腦部結構都有明顯的缺損。
研究人員比對5百餘名精神疾病患者與健康者的大腦體積,結果發現所有患者大腦「海馬迴」部位的組織都出現皺縮情形,且皺縮程度越高,患者妄想、記憶喪失、認知功能退化的狀況也越嚴重。

研究人員馬歇里卡夏凡接受「今日醫學新聞」網站訪問時解釋,海馬迴與記憶「存取」有關,精神疾病患者未必有記憶明顯喪失的情形,但多數都會發生無法分辨記憶形成的正確時間,也就是對各事件「時序」產生錯亂的狀況。他表示,未來研究重點包括釐清患者經治療後,海馬迴部位的皺縮狀況能否獲得改善。

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莊斐文律師通姦保鑣-余致良.菲傭目睹婚外情 女律涉誣告偷竊趕人


女律師通姦保鑣 判4月刑


        曾經幫新光吳家打官司的女律師莊斐文,四年前跟余姓保鑣司機爆發婚外情,被前夫控告妨害家庭,兩人被判刑四個月確定,當時法院傳喚家裡的菲傭出庭作證,菲傭說曾目睹女律師在家裡面,跟余姓男子有親密行為,女律師否認,反控菲傭偷竊珠寶跟現金3萬元,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女律師擔心菲傭證詞對自己不利,買機票要求對方離開不成,因此誣告菲傭竊盜,依誣告罪起訴女律師。



面對誣告官司,女律師莊斐文不願意出面說明,三年前,女律師跟婚外情對象余姓男子分手後,她要對方歸還110萬,但余姓男子不肯,還發手機簡訊嗆聲說「等死吧、搞垮妳一輩子、孩子要顧好」,律師提告,法院依恐嚇等罪嫌,判余姓男子1年7個月有期徒刑,但婚外情曝光,女律師也被控告妨害家庭。

法院開庭時,傳喚律師莊斐文家裡的菲傭出庭作證,菲傭供稱,曾經目睹律師跟婚外情對象,有親密關係,莊斐文擔心證詞對自己不利,於是要求菲傭「簽下自願不續約聲明書」,還幫菲傭買了一張機票回菲律賓去,但菲傭事後反悔,想留在台灣。

莊斐文於是控告菲傭偷珠寶跟現金3萬元,檢方事後查無事證,將菲傭不起訴,現在更查出,莊斐文疑似為了官司,才誣告菲傭,依誣告罪嫌起訴律師莊斐文。

司改會表示,律師知法犯法,規定嚴格,只要與執行業務無關而觸法,判刑一年以上確定就會被拔掉律師執照,誣告罪是七年以下刑責,女律師之前因為妨害家庭,判刑四月,保住執照,現在又涉嫌誣告,恐怕沒想過婚外情,碰上恐怖情人,還可能丟了工作。
【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


自行開設事務所的女律師莊斐文,遭前夫李敏碩指控與保鑣兼司機余致良通姦,余男與莊女鬧翻後,寫信給他自曝姦情,李男提告後,家中女外傭也到庭證稱,曾目睹莊、李兩人嘿咻,台北地院昨判莊女四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十二萬元。莊女昨說:「還沒看到判決書,暫不回應。」法院審理後期余男未到案,法院將通緝他。
李男(四十三歲)指控,他與莊女(四十六歲)二○○二年結婚,前年八月分居,去年九月離婚,離婚後才知莊女從二○一○年十一月起,與自己的保鑣兼司機余致良外遇。

外傭作證嘿咻

余男曾坦承與莊女上床,後來翻供否認,最後無故不到庭,莊女家中外傭也作證看過莊女、余男嘿咻。但莊女否認通姦,還反控外傭偷竊、余男向她借錢遭拒,兩人才誣陷她。
法官認為,李男指控兩人外遇一年,但外傭作證只說看到兩人上床一次,若有心誣陷應說不只一次,認定外傭證詞可信,判莊女有罪。